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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他人。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所谓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
你好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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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权不可以转让,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完全可以转让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就已经明确规定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六条还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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