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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主是您妻子,但是合同签订主体是您,那么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合同期限内,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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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哪一方要解除合同——如果是盖章一方要解除合同的话,还要看自己盖过章的合同是否交给了对方如果没有交给对方,那么,等于对方没有签字或盖章的机会了,则该合同因此没有成立,所以,无所谓解除合同。届时跟对方知会一声就是了。如果己方盖章后已经给了对方,那么,需要跟对方协商,争取按合同未成立处理最好。否则对方按解除合同的话,还要看对方是否追究违约责任。如果是没盖章的一方要解除合同,那么,该合同本身因己方本来就没有签字盖章,那么,同样该合同没有成立。但是,同样需要知会对方一声为好。
抵押房,在房产信息中心是有登记的,不允许买卖更谈不上过户了!除非银行同意。要不你必须还清贷款,才能过户,至于你老婆需不需要签字,就看房子是不是你的婚前财产了,婚前财产你是产权人,不需要签字,婚后共同财产则需要签字才生效。但是前提要还清贷款,要不然是过不了户的。
因买方是你前夫的下属,可以认定为有恶意串通行为,对此你可以诉到法院申请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事实上也确实无效,因为下属明知你是房子的共有权人,与你前夫单独签定合同,价格又非常低,下属是有过错的。 关于抵押贷款,银行也有过错。先看下贷款手续,为什么没你签名就贷了呢。贷款合同的效力有没有问题? 这个房子是否有你前夫一半份额?如果有,用这一半偿还他所欠的各种债务。不足部分与你无关。 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被告是你前夫所有的继承人。就是父母、子女。 这一切的麻烦主要是因为你没有及时主张权利。房产证办下来了,你就要申请人民法院对该财产进行分割、过户。如果房产已经过户至你名下,且是你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你前夫还有机关贱卖、抵押吗?你现在的种种麻烦真都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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