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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
你这种情况本就是法院对你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怎么还起诉法院?知道为什么法院会这样做吗?那是因为你在违法生育子女的情况下,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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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再缴纳罚款了。详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做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超生的在没有交罚款前不给孩子上户口是因为上户口要出生证和准生证,超生的没有准生证,只能是经处罚后凭计划生育部门的出的手续去上户口。
当事人违法超生被计生部门起诉,如果还是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作出征收决定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对你先前(14:两孩子上户口,超生罚款,政府都应有明文规定,各相关部门必须依规办事,不能隨意说、隨意做。你可拿上其收款收据到主管上级(如政府领导、监察部门)去要求正确处理。若拖延不办,可到法院告诉。总之,已出生的小孩户口是应给上的,罚款应按规定合理收取,收走钱不办事是不合党和国家政策的,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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