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纳入中央预算管理的,仍实行集中缴库方式收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执罚单位罚没收入的收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按本办法收缴的纳入中央预算...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执收单位设立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申请,由中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财政部批准后,通知代理银行按财政部要求为执收单位配置账号。代理银行应将拟开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财政部,由财政部通知各主管部门为本系统内各执收单位办理开户手续。代理银行应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账户开立手续。
执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预算外资金,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一)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预算外资金,不得多收、乱收、少收或不收。(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收款必须向缴款人开具缴款票据。(四)采取集中汇缴方式收款的,执收单位应分设开票和收款岗位,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五)及时将所收款项缴入中央财政专户或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各中央主管部门和执收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9人已浏览
2,029人已浏览
875人已浏览
2,4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