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消费者所享受的权益种类包括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这些属于消费者...
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结社权。从我国宪法来看,中国公民享有结社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因此,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无疑应当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消费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组织起来,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的社会监督。通过这样的社团组织,使一些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通过社会团体,可以指导消费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因此,这是国家鼓励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同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传播有关消费的科学知识,通过调解、申诉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呢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保护消费者,对经营者给以一定的限制,也就是所谓的向消费者倾斜的特点。因为,大多数消费者是分散无序的自然人个体,他们面对有组织、有经济能力和专业知识的经营者,虽然所处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经济实力和经营知识上却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立法上还要坚持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对消费者来说必然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正因为如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改传统民法关于权利义务对等的惯例,在权利义务的规定上分别用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而没有规定“消费者的义务”和“经营者的权利”,从而贯彻了保护弱者的指导思想。其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种惩罚性赔偿虽然是支付给消费者的,但并不是消费者对经营者的惩罚,而是国家运用其权力通过立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即威慑和惩罚那些恶意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者,并对受害的消费者进行特别补偿,调动消费者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以下九种权利受到保护: 一、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二、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 四、公平交易权; 五、求偿权。即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结社权。即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七、受教育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八、受尊重权; 九、监督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8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5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