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公司开除了是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裁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也就是说主动辞职不符合3.办理了失业手续关于第2条,只要公司开了失业证明就满足了领多少钱,各地是不一样的,但是可以肯定是,不会太多的如果当次领取失业金达到规定的时间了,那么再次失业需要再次计算重新交失业保险的时间,没有领完的,再次失业可以接着剩余的时间领年检一般是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
【法律意见】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未领完,以后失业还能再领的,但是需要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0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598人已浏览
7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