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合并,原先的劳动关系理应继续履行. 2如果以劳动法的提出不胜任理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则单位需要履行调整岗位和进行培训的义务,否则不能以该...
企业合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配置是公司合并中最重要的事情,关系到员工的个人利益,关系到目标企业的顺利交接和社会的稳定,收购者必须配置员工。常见的做法是,全盘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员工。私营企业的员工对企业的依赖性很小,所以在私营企业的收购中,员工配置的问题很少。收购国有企业背景企业需要特别慎重。因为这些企业的员工对企业和国家有着不可思议的依赖。所以,对该类员工的安置工作一定要做细。几个大的原则,供大家参考: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以及该法实施后至收购基准日之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规避开双倍赔偿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4、原则上,收购方不主动开除任何员工,以避开规避可能支出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5、特殊员工,比如“三期”中的女职工,以及工伤.工亡员工,特殊对待,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和收购的顺利进行。
合并公司的处理方法: 1、企业法人吸收合并的,被吸收的法人终止,新设立合并的,合并的多个企业法人终止; 2、合并债务和债权由合并公司继承; 3、合并公司的其他处理方法。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是因为公司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各方的财产关系、股东关系都已移转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