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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
在法律上顾客在实体店买衣服不满意不可以退货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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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如果你在两次修理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退货。
1、在商场买东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场承诺无理由退货,在有效期内可以退货。;第二种情况,如果商场没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只有你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才能向商场提出退换货的要求。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规定网上销售商品的,可以无理由退货。对于在商场购买商品,没有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因此,在购物中心购买商品,只有当双方约定或商品质量有问题时,才能要求退货。
可以要求退货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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