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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归属纠纷 小区车位归属权问题,《物权法》第 74条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依此条...
关于小区车库车位纠纷与争议 随着私家车的激增,小区车库车位纠纷频频发生,车库车位问题成为社会热点。现实生活中遇到的车库、车位纠纷与争议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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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之间由于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非常多。那么当股东出现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要确定纠纷的源头,是利润分红导致的还是关于未来经营战略分歧导致的。 其次要梳理目前的原始股权结构,了解股权的作用。股权最基本的三项权利就是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分红权。若无事先其他协议约定,分红权按照原始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利润分成导致的问题纠纷最容易解决,因为存在约定,分钱多分钱少按照事前约定或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如果是经营战略出现分歧,则需要明确在原始股权结构中谁是主导人。 在股权方面,占股67以上成为绝对大股东,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超过23投票的所有决定都可以生效。占股51为相对大股东,一般性的方针战略相对大股东同意便可以实施推进。 但是很多公司开始的时候,几个人股权均分,为了保证每个股东利益,利润分红均分,但是无意中把经营权也分了下去,公司后期发展成熟,如果在经营战略方面发生分歧几个人无法敲定,则很可能出现公司僵局,只有通过诉讼甚至解散公司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的规定直接确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的公约也明确承诺对业主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属于合同义务。》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业公司是否进行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签定的合约中,关于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执行的有没有执行,如果物业公司在合约中承诺应该有的服务没有做,或者做的没有达到标准,那么属于物业违约,物业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如果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约履行了它的服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失窃,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并不能一概而论,而要看具体情况,最关键的是要看物业有没有过错,是否尽到守卫、巡查的责任等。举例说,一小区围墙倒了两天,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砌起来,有业主家中被盗,起诉到后索赔成功。
小区车库进水,业主的车辆被水淹了,因责任主体不清晰而产生纠纷,车辆的损失由谁来承担。是业主自担其果还是物业公司赔偿。下面分析一下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关键是看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或者是否尽了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该事由是否直接导致业主车辆被淹受损。 可由以下几点判断: (1)物业公司是否承担法定义务或遵守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 (2)物业公司有无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且应有证据加以证明; (3)物业公司违反义务与业主损失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具体而言,物业公司作为一个专业化的管理人,在物业管理中要尽到一个善良的专业管理人应尽的注意和提醒义务。这种义务在车辆被淹事件中通常表现为:(1)物业公司在车库进水时是否及时提醒业主将车辆开出地下车库,避免损失;(2)车库进水时,物业公司是否投入使用所有抽水设备;(3)进水时物业公司是否尽力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有瑕疵,未尽到上述的注意义务和善良管理人的义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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