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移送审查起诉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天。人民检察院认为,...
答:《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实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案件不需要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条例》第四十八条详细规定了赃款赃物的移送和处理。根据这一规定,赃款赃物是否随案移送,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下列处理:(1)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不适合移送的,应当随案移送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2)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随案移送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3)查封、扣押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应当随案移送证据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条例》明确指出,不得以未移送赃款为由拒绝受理案件。所以,赃款赃物并非都要移送法院,法院不能以检察院未随案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的性质是很严重的,因为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才会移送审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0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