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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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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体部署、分阶段推进”的思路,每年解决几个问题,逐年推进。从解决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单列、规划空间调整、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机制完善到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等,让不少农村在住房条件和村庄面貌上有了很大改善。加大农民建房专项指标,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全省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关键在县,责任在乡,基础在村,落实要靠村基层组织。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摸底调查、规划布局、计划排序、违法监管、“一户多宅”整治等,都要紧紧依靠村级组织的力量,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的主体地位,推动土地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经验。
拆迁补偿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应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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