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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权: 一、报酬请求权; 2、不促成合同成立是中介费用请求权。 中介义务: 1、向客户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二、忠诚义务。 根据《民法典》...
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为:权利是主动的,是法律赋予你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权利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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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简言之,居间人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 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合同是不要式、诺成、双务、有偿合同;2、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3、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 1、二手房买卖居间人有收取居间报酬的权利、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应活动费用等权利; 2、二手房买卖居间人有促成合同成立、如实提供情况、负担居间费用等义务。
居间合同委托人权利和义务的区别有: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报酬支付义务、费用负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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