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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所在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
赔偿项目:1残疾赔偿金: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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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本人月工资×16月;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且不能上班的):本人月工资×60%;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5、住院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护理费:统筹地
可以取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元×6个月= 15306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个月×2551元=2551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元=28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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