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原告、被告之间的争议标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或者是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代位权 (1)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 (2)代位权的形成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 ③债权人有保全债务人对第三人债权的必要 (3)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③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④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且进行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2017年1月1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一项支付领域的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2018年3月,网联下发42号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网联渠道,明确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连都将被切断,之后银行不会再单独直接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代扣通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