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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幸福、和谐是每个人包括老年人在内追求的共同目标。在当今的社会,政策和法律在思想解放、行动自由方面给了每个国民足够的空间,人们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努力是自己活得充实、幸福。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颐享天年,享受人间天伦,是每个老年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可现实生活的种种无奈给老年人心里造成极大的反差,老年朋友们为此不断的努力,老年再婚成了老年人实现自己目标的首选,从而引起一系列家庭矛盾。随着我国步入老年人社会的步伐加快,由老年再婚引发的家庭矛盾逐渐演变成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所以也要重视农村老年人再婚问题。
现在如果农村老人再婚的,一般指已离婚或丧偶者再次结婚。再婚必须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否则再次结婚则构成重婚。再婚登记的手续和结婚是一样的,也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老人再婚何其艰难!而影响再婚和离婚的因素中,财产问题是最重要的因素。 一、财产问题困扰老年人再婚 中国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1.47%,老年人口则以 3.2%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有 1.2亿老年人,单是60岁以上丧偶的老年人就有4500万,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大,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需求十分强烈。 拿天津市为例。从2000年到2006年,天津市老年人登记再婚的数量就以每年2%的比率在增长。 但是,另一组数据却给前者涂上了一层灰色:天津市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60%的丧偶老年人赞成再婚。其中,有再婚打算的只占37%,而事实上付诸行动的只占10%。 也就是说,多数老人在再婚这个问题上是光说不练的,在耳濡目染周边再婚婚变的事情后,他们的顾虑就更多了。 老年人“再婚热”和“再婚难”的问题是同时存在的。 在老龄研究领域里,对老人再婚,早就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短平快”(恋爱时间短、感情平、离得快)的说法。如是,在审判实践中,再婚老人离婚的案件占了老年人离婚案件的绝大部分...【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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