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
去年9月份我朋友的单位集资楼房,我顶替了他的名额出钱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的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要是我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我和他之间应怎么签定协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订立的才是有效的。
请问问题,1、这条条款在这种情况下签的公平合理有效吗?——有效!即使显失公平也已过维权时效!2、此协议是2007年补签的,落的是2004年的买房时间,而04年还没满5年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时间,我们的房屋买卖有效吗?——有效!因为现在已经早就过了!3、我们根本就不打算卖房能要求他现在过户吗?过户他还提出补偿要求我们该给他吗?——早就可要求过户了!对方不肯的,可以起诉维权!
你好,我是黄律师,关于补充条款:1、本次拍卖会资料与本成交确认书同具法律效力。 2、过户时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地、国税部门及国土、房管部门收取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方承担。”的效力,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条款存在欺诈、威胁情况的,则条款有效,应当按条款执行。如果发生了费用,应当由你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556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