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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的房地产是他的名字,首先要区分房地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财产是婚后获得的,只要夫妻没有特别约定,不是赠与人或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允...
如果你老公去世之前有财产,首先有一半属于你的,剩下的一半是他的遗产,有你公婆你的孩子,还有你本人共同分割,现在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就不能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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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你的房子正在抵押期内,抵押权人是银行,没有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变更房屋产权证书上的名字的。 2、如果该房子是你儿子在婚姻关系经政府登记以前所购买的话,那么该房屋属于你儿子的个人婚前财产,你的儿媳对该房产没有份额,该房产因为是你和你儿子的名字,所以是你们之间的共有。你儿媳没有所有权。 3、没有必要把你儿子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销。如果坚持要撤的话,还要有你儿子的同意,要先赎楼,再变更,这样,你们也会有很大的损失。 你大可以放心,这个房子是你儿子在结婚登记以前买的话,你的儿媳就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任何份额。
共同财产或共同财产所有人的一方死亡,如果死者有关于财产处置的遗嘱则从其遗嘱,没有遗嘱如有继承权人则依法行使继承权,如果没有继承权人一般转与共同人或共有人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先划出共同或共有人的份额,死亡者享有的部分转为遗产列入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分割,没有前款顺序继承人则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1、丈夫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人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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