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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法律中的一项特别规定,由于涉外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外国人,因此适用的所有规定都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与一些相关的国际公约相结合所构成。但是,小编提...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我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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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法律中的一项特别规定,由于涉外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外国人,因此适用的所有规定都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与一些相关的国际公约相结合所构成。但是,小编提醒,不论案件得性质有无特别规定,涉外民事诉讼都是以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法规来处理案件。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我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当事人对纠纷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2)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3)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提起诉讼的案件; (4)依照第五十五条提起的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在中国境内、争议较大的案件; (6)涉外、涉港澳、涉台的民事案件; (7)侵害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著作权案件; (8)房地产开发、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建设、合作建房、商品房买卖等)的案件; (9)发回重审或者提起再审的案件; (10)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 (11)新类型案件; (12)其他复杂、疑难的案件。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我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当事人对纠纷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2)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3)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提起诉讼的案件; (4)依照第五十五条提起的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在中国境内、争议较大的案件; (6)涉外、涉港澳、涉台的民事案件; (7)侵害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著作权案件; (8)房地产开发、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建设、合作建房、商品房买卖等)的案件; (9)发回重审或者提起再审的案件; (10)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 (11)新类型案件; (12)其他复杂、疑难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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