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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来说,人为地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安乐死行为,还难以得到一般公民的认同; 即使被害人同意,这种杀人行为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侵害。 特别是在法律...
安乐死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分为三种情况: 不缩短病人生命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罪; 2、安乐死可以缩短生命危险。虽然这种行为有缩短患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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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行为。 在我国,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条的但书为根据宣告无罪。 当然,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也就是说不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只要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都是构成犯罪的,因为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应该执行死刑的人才可以被剥夺生命,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在我国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并不一定是死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知,如果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可以不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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