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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有哪些: 1.《高法解释》第61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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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规定是:法官、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必须收集各种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严重。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
非法证据是指刑讯逼供的证据。刑讯逼供一直是冤案的重要原因。它的危害不仅仅是暴力时身体所承受的痛苦,更大的危害在于取证后可能承受的罪名和牢狱之灾。过去,对刑讯逼供的处罚,只能以刑讯逼供罪追究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且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是证据充分.的确,在地位不平等.司法人员有偏袒的情况下,被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很难证实自己被刑讯的事实。为了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我们应该注意:1。申请时机:签署《起诉书》或开庭审理。2、申请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内容。3、找个好律师:他见你的时候,你会告诉他你的刑讯,告诉他可以调查的线索,让他调查,有利于排除非法证据。
排除非法证据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至庭审前一段时间内,提出被告人在庭审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被告确实很难写,可以口头告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辩护律师会做笔录,被告会签字或者盖章。如果在审判过程中提出被告人在审判前的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可以口头直接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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