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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质量问题一般肉眼很难看出来,因此最好经过有关权威部门的鉴定。如果权威部门认定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这样开发商应该允许购房者退房、换房并...
对房子质量有异议到住建局投诉。 按照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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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对于一般性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房屋使用的功能因维修而受到影响或给买受人造成损失,也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退房。 开发商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不予理会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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