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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不算首套按“认房又认贷”的原则,你说的情况女方名下房子,贷款都没有,当然要算首套。即使是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名下无房产一方买房也算首套的,...
如果房产全部归女方,贷款也理应转移到女方名下,你可以把你名下的份额过户到女方名下,贷款也就随之转移到他名下了。如果女方不愿意接受上面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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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车库属于双方婚后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3、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5、【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因为该房屋权登记在你们两方的名下,所以无论是谁买下的,谁给的钱,该房都是你们两方的夫妻共有财产,你们两方能够商量要怎样分配,如果不能商量要去法院,实践中法院通常都是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法院处置的具体分配方式 1.对不宜分配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两方住房情况和照看女方或无犯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予以相应房屋现有价值减去银行剩余还贷后的一半数额作为赔偿。在两方要求等同的情况下,应照看女方。 2.若是你们两方都要且要求相差不大,那么法院会以竞价的方式来处置该房,你们两方中竞价高的一方得到该房所有权,同时得到房的一方以(竞价的金额减去银行剩余借贷)后折一半的价款给另一方。 3.若是你们两方都不要,法院能够对房屋进行拍卖,然后依据你们房的拍卖金额来进行分配处置。如:你们的房屋拍卖到(100)万元,无银行剩余借贷要还,那么离婚后这套房中你们两方能够各自分到(50)万元;若还有(20)万银行借贷要还,那么离婚后这套房中你们两方能够各自分到(40)万元。特别提醒:这里的犯错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有财产或虚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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