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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进行裁员,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且征求工会意见,然后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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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工资没有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你可以得到1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首先,明确公司是否按照符合《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符合,需要按照47条的规定,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你不同意)。除了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试用期,企业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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