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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活动中的业主权利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但不能收取装修保证金,而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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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后,原有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变化是在原有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变更的内容不能超出原有合同所涵盖的范围。对于涉及对价关系的原有合同,双方仍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并且原有的合同债权和利益仍然存在。因此,合同的变更不会影响到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法定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则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回复表示:可以。我国合伙企业的成立和经营非常灵活,只要合伙人达成一致,合伙企业可以有多种操作模式。合伙企业可以参照公司的方式合并,在合并前应将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进行合理解决,以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合伙企业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协议中约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如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则平均分配股东利润。
在实务中,许多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只是服务提供商,没有权利就业主相关妨碍物业服务秩序的行为提起诉讼。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房地产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委托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重要的表现是所有业主将维持房地产服务区域秩序的管理权交给房地产服务企业。该权利行使的主要途径是对业主实施人管理。业主实施妨碍物业服务和管理的行为,可能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行为,也可能是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房地产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四条规定:业主违反房地产服务合同或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实施妨碍房地产服务和管理的行为,房地产服务企业要求业主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对业主违反服务合同和法律、法规实施的妨碍物业服务秩序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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