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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上诉,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商标评审申请,将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在评审过程中,商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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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被驳回要在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是复审申请; 三是商标驳回通知书; 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其他材料。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驳回上诉这个情况,我们应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商标驳回复审可以检查被驳回的原因,检查商标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过,商标是否近似,商标名称是否属于行业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商标是否缺乏显著特征。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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