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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房屋用途、安装窗户及其配套设施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物业

2022-02-14
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管理(以下简称小区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公司有维护所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容貌整洁的义务。另外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但有时物业管理公司接管小区时,发现业主已根据自己的需要安装了不统一的、影响外观的空调机,物业管理公司如果统一改变它将花费很大一笔管理费,业主不会同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看《业主公约》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有,就按照《业主公约》办理;如果没有,物业管理公司就无权要求业主按照规定重新调整。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事先预防,以下几条就是较好的措施:(1)小区落成时,应制定好有关规定手册。在小区建成时,应制定好有关空调机安装规定,并发给入住业主,明确可安装的空调机的数量、安装位置、体积、功率等。统一标准;不仅外观整齐,对管理也有益。(2)明确规定共有部分不得擅自安装空调机。小区《业主公约》应明确规定,走廊通道的墙壁属于共有地方,业主不得擅自安装空调机,否则既影响美观,也影响安全。如违反了《业主公约》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行动将其拆除。(3)凡安装空调必须提出申请。任何业主在装修空调时,应先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将草图交物业管理公司专业人员审阅,通过后方可施工安装,这样可减少日后因不合规格而引起的麻烦。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业主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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