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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棉花质量检验不得收取费用,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复检结果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送达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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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品。
检验机构未经监督抽查组织部门同意,不得租用、借用、使用他人设备。禁止违反规定分包检验任务。
答复:您所咨询的问题涉及到产品质量的监督,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我国《产品质量法》也同时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所以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我国产品质量检验的有权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您若对质监局作出的检验行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作出复检结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就其检验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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