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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XX(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和实施...
答复:您所咨询的问题涉及到产品质量的监督,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我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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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本办法的补充、修改及解释权归XX,未尽事宜由各地生产、外贸、商检三方协商解决。
生产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包装物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给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建设工程,以及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养护大修的公路、水运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和配套服务设施。本条例所称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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