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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拘留所条例》规定,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
不满14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已满14周岁搜索不满16周岁,拘留不执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拘留不执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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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皮肤病可以免治安拘留吗这个问题来说一般不可以,看守所有时会做扩大解释。一般如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皮肤病、艾滋病、乙肝、癫痫、肺结核病、高血压病(极高危组)、肺心病伴心衰、风湿性心脏病等等。《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另,《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明确了三十种保外就医的疾病。但没有法规将《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与《看守所条例》相关联。
你说的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按刑事说,一般就是突发急性的,强传染性的,主要还是要看是否是不利于关押的。按照行政拘留,可以被决定行政拘留而不执行。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治安拘留所是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第三条治安拘留所由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设置,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管理。相当于县级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处)根据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可以设置治安拘留所。第四条治安拘留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正、副所长,根据需要配备民警。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民警。第五条治安拘留所的拘舍要牢固、通风,采光充足。对被拘留人应当男、女分舍拘禁。对被拘留人中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单设拘舍。有条件的治安拘留所应当设置学习室和活动场地,可以开辟劳动场所。第六条治安拘留所新建、扩建、修缮和购置必要设备、器材等所需经费,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地方基建、财政预算,专项拨款、专款专用。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什么人不适合治安拘留的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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