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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四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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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搬迁机械设备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工费、解雇员工补偿费、非住宅经营损失补偿费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根据规定和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无法达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裁决,因此适用行政强制拆迁的前提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只有有生效裁决才能发生行政强制拆迁。第二,强制拆迁前必须进行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要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应当采纳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裁决。第三,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决申请前进行听证。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相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证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和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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