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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至于是否系混合道路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
首先推定机动车为全责,只有机动车能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免出起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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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责任划分是有关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之前,就开始计算对方要给自己赔偿多少钱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总有一部分人会认为谁受伤重,谁就是受害者,谁受伤轻谁就得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实像是碰瓷造成的车祸,驾驶员根本就不需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怎么划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级划分,本文为您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等级划分的知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七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d.社会交往降低。八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流动受限;c.断续工作;d.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规定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则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同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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