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涉及到政策问题,所以有些程序操作存在一定困难。您具体遇到什么困难了?可以补充后再来咨询。...
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财政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原单位已撤销,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但是在注销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您与该家具厂之间,虽去年和今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认定存在,而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针对裁员补偿金。 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只要您想在这干,就可以干下去;如果你不想在这干,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赔偿金。可以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不能解决则可通过法院解决。
1、可以。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经营过程当中的任何法律风险都一定是总公司承担的。 2、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3、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