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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名字和身份证不一致,无法继承遗产的,可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名字写错了不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遇到借条名字写错了还具有法律效应吗的问题,可以通过人证、借款的用途去向、转账记录的人名等借款时发生的事实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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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是对方本人的笔迹,即使借书的名字错了,起诉也是有用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款、收据、借款等债权证明书没有明确记载债权人,持有债权证明书的当事人提起民间贷款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份证和借条名不符合,借条仍有法律效力的,法院会验笔迹,他赖不掉的。如你现在发现名字不同,名字不符合,但借款人签名是他签的,他要赖帐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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