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标的显著性认定“商标的显著性一般是相对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而言的,这一原则不言而喻。”判断某一标志是否具备显著性不能抽象地进行,而应该考虑其拟...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沪深300指数”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沪深300指数”经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可以获准注册,撤销了商评委所作“沪深300指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被诉决定。该案的峰回路转,引发了业内对描述性标志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判断标准的进一步讨论。 有观点认为,相关公众通过该标志,能够在特定商品与特定的提供主体之间形成固定或者紧密联系,即可认定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如在“WESTLAW”案中,人民法院认为,从事法律学习、研究和实务的相关公众已将“WESTLAW”与原告提供的法律数据库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不会将其理解为用于描述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法律研究服务项目特点的词汇,对于你的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商标案这个问题,具备了标示上述服务的来源的作用,符合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所提交的商标图样是否具有显著性特征是最重要的审查内容之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授予商标专用权。商标的显著性特征,通常是指商标为实现其功能所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以“纯绵”与“雅儒”两个商标为例,两者都申请注册在服装商品中。我们可以发现,“雅儒”商标易于在商标与商品提供者之间建立唯一的联系,适合做为商标以便于消费者区分商品的来源,所以我们说这个商标具有商标的显著性特征。而“纯绵”商标,由于在服装行业中,纯棉是服装面料的主要原料,又是服装厂商在对产品的营销宣传中经常使用的字眼,其含义泛指某一种材料,而无法实现有针对性的指向某一个厂商,加之“纯绵”与“纯棉”从字型和读音的角度观察极为近似。所以类似于“纯绵”这样的商标,就不具有商标的显著特征。通常,我们在考察一个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时,主要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构成商标标志本身的各要素(包括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等),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或图形,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这个要素过于复杂的组合等情况,都不适合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过于复杂的标志与过于简单的标志一样都不便于识别和呼叫。 2、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比如,将苹果电脑的标志做在水果行业,简单的讲,卖苹果的商户以苹果的外形标志作为其商标。或是鞋店以皮鞋的外形作为其商标,显然是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也不便于在消费群体中将这些特定的商户与其他同业者进行区分。 3、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是在考量一个标志是否具有显著性时非常重要的因素。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标志,其识别的主体就是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相关公众。也可以说,我们在观察一个标志是否具备显著特征时应当站在其相关公众或此领域的消费者的角度。比如:对于大型医疗器械商标的审查应当站在医疗机构的视角,而不是患者的角度;对于婴童用品商标的审查应当站在成年人的角度,而不是儿童;对于香烟外包装封拉线商标的审查应当站在烟厂的角度,而不是烟民。 4、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这一点主要是考虑到有一些商标,从标志本身来看,符合注册商标的所有要求,甚至曾经被核准注册,或一度被评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但是由于不当使用和保护不利,以致于其这些商标在行业内,丧失了显著特征。这样的商标如“阿司匹林”、“尼龙”、“吉普Jeep”等等。当这些标志由于沦为行为通用词,从而丧失了商标的显著特征,也就不再适合作为注册商标予以保护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应出知名商标保护的重要性。中企鸿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地址: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一)该商标注册已满规定年限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几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二)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几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三)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几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符合要求。 (五)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六)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