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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是如果案件在中国法院管辖时案件有涉外因素,即和中国有关系。而国际民商事关系泛指所有的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具...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有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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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生依据不同:调整性法律关系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法律关系,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而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2、法律制裁不同: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不需要使用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正常实现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3、内容不同: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扩展资料: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就是最典型的保护性法律关系。合同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即使合同违约也是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围之内的。而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所以合同违约后还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1、从主体范围来看,雇佣关系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面只能是用工单位。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行政隶属关系,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者必须在高层服务以用人单位的情形下进行;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支配,但人身依附程度没那么强。 3、用人单位对劳动力是否享有支配权。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享有劳动力支配权,小工在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同时,一般不能再为其他单位服务,而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可身兼数职。 4、从权利义务实现途径来看,雇佣关系强调成果之给付,而劳动关系则强调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如木工受他人雇佣制作家具,菜贩按时向饭店供货等,虽然也与劳动相联系,但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只决定于劳动的成果,并不涉及实现劳动过程问题,权利和义务的发生与劳动过程无关。
一、两者的法律定位:民事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将其和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联系起来的具体存在的本质。法律事实是反映现实生活情况的存在,具有使法律规范发生作用的杠杆的意义,是把法律规范和具体主体的权利义务联系起来的环节。因此,法律事实伴随法律关系的整个生命过程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二、两者相互依存在法律过程中,既是相联系的,也各自存在不同的内涵: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法律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由三个因素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一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权和负有的民事义务。2、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民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的后果有:第一,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第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第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使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3、民事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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