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是: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
1、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不计入审限,)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以下情形影响审判进行,法庭可以对案件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在法庭审理中,有关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法庭申请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应当认真审查上述申请,如果认为这些申请是合理的,有可能影响到对事实真相的断定,甚至是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断,应当同意申请,当庭无法解决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等新的调查取证工作、鉴定、勘验工作完成以后,再开庭审理。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检察人员作为公诉案件中支持公诉的一方,应当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有足够确实、充分的证据指控被告人的罪行。检察人员应当在开庭前认真调查取证
不服作出的的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局已于年月日受理。因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 起中止对本案的申请。待上述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本案将继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至年月日。对延期或中止审理通知书的回答也就这么多,希望对你管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