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消费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付购房款1倍的损失。...
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或者在业务宣传和推广中设置消费陷阱,欺诈消费者。经营者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营者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延误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数额,不得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数量、用途等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除国家制定的“三包”商品目录外,省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制定本省的“三包”商品目录及“三包”期限,制定时,应当听取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意见。
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因使用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与诊疗护理无直接关系的药品或者进行无直接关系的检查、检验。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项目、标准,按照依法核定的标准收费,并向患者出具载明收费明细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清单、或者发票。不得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者提高标准收费,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法维护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中的知情权、隐私权。对患者或者其直系亲属、查阅、复印处方笺、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等病历资料提供方便;未经患者或者其直系亲属、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患者病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3,571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