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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们之前的建房有房产证吗?房产证上面谁的名字?请问你们有孩子吗?建议您来电联系我们帮您争取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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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一样,利用的都是行政划拨或单位自有土地,都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只有本单位的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才能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对于取得了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对外转让,但转让时符合与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的约定。
在夫妻双方时,如果夫妻双方对的分配没有任何的争执,没有任何的疑意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可以由协议去分割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再自建房上面协商明白,因此发生争执的情况下,就要去人民法院起诉,让人民法院去处理。人民法院的处理办法是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办理,具体办理规则如下: 1.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这个自建房的所有权进行竞价的情况下,就可以由进行竞价,然后价高者得。 2.如果持有这个自建房的所有权的人,想要出卖这个自建房,就可以由评价机构对这个自建房进行评估,然后这个自建房出卖后,应当给另一半应得的补偿。 3.如果这个自建房双方都没有房屋的所有权的,那么就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这个自建房进行拍卖,然后根据拍卖的价钱,双方当事人进行平均分割。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买房并按揭贷款,但时,尚未取得的房屋的,根据《司法解释(二)》的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当事人如果有争议的,可以另行起诉。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支付的购房贷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婚后双方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一方留下房屋的,对另一方应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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