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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后一般股票会大涨; 股票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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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并购重组相关法规执行,但涉及配套融资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来看,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而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 配套融资规模按现行规定执行,且需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此外,配套融资期限间隔等继续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中规定: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具体按下列公式计算: 某一纳税年度可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所得额=合并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弥补亏损前的所得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后合并企业全部净资产公允价值)。 上述合并方式习惯上被称为“免税合并重组”。不过,由于在国税发[2000]119号文中规定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所以这实质上是一个递延纳税的规定。 在企业购并实务中,往往主并方的绩效较好,而被并方正相反。当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为零或为负数时,如果选择“免税合并重组”,合并企业按照上述公式将无法获得补亏指标,因为公式中括号内的结果为零。为充分而合理地利用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采用的纳税筹划方法首先是寻求“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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