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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父母给的且已经过户,视为赠与,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但你死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
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嫂子的名字,曾也一起还贷了一年多,房子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嫂子是无权私自对房子进行处理的。夫妻已经离婚了但未对房子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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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讲的情况,法院应该是认定了你哥哥具有逃逸行为。该起事故的刑事责任应该由肇事司机本人承担,民事责任由车主和司机共同承担。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是根据车辆的交强险或者其他商业保险,承担保险责任。至于你哥哥和老板之间的存在另一层法律关系。跟你哥哥的刑事责任没有关系。 如果是的确不知道撞了人,认为逃逸是不妥当,但必须搜集你哥哥不知道已经撞人的证据。
存在风险。第一,你哥哥的房子首先已经抵押给了担保公司,担保必须抵押,如果你哥哥再和你签订抵押担保协议,是否能登记是一个问题。如果你只拿这他的房产证,严格意义来讲,那不是抵押。一旦发生法律风险,你哥哥的房子拍卖或还债先还担保公司,你拿着他的房产证只能作为债权。因法律规定,债权偿还的顺序是,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所以你的担保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工商局登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证应该都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其中工商登记中有股东名称登记,公司章程中有股东名单,股东名册很容易理解,股权证有些公司发,有些公司则不发,多数情况不发。 如果是上市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股东股份进行登记结算,股东的股票账户就可以证明。 如果您只是出了资,但不是署名股东,那么有且只有实际股东与代持股东之间的委托投资协议可以证明,如果没签,那么可以说没有任何证据能够从法律上作为证明,只能期待代持股东诚信、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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