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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就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存在父母行使探望权损害了...
能证明其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就可以申请中止,但只是暂时的,想永远终止是不可能的。 另外,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中止对方的探视,这样不利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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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如果要中止探视权可以与对方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1、当事人如果要中止探视权可以与对方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止探视权需要收集证据对方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的证据、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发展的证据,但是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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