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有以下特征及...
1、债务加入的含义是指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第三人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中的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义务。
债务是指债务人在债务的法律关系中对债权人依法承担的某种行为或者非某种行为的义务,相对于债权。债务按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类型。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218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