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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有以下特征及...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具有以下特点和要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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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企业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而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就需要按一定的清偿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就是首先清偿的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风险提示:共益债务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可分为两大部分:破产程序开始前发生的债务为破产债权;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因此,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对于已产生的债务原则上不能作为共益债务处理。但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消除对公众健康和安全的威胁发生的实际清理修复费用(如污染治理费),应有资格获得共益债权优先权,而无论发生在破产申请前还是破产申请后。
债务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是中国政府、地方政府的负债。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引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投资价值发生增减变化,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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