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原告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和借贷的凭据,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维权。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的诉讼,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原告能否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作为诉讼原告一方,有一个程序性的权利,那就是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此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财产保全是指在法院审理案件时,为防止当事人(被告)在作出判决前转移、隐匿、出售财产,根据职权对财产进行的保护措施,以保证未来判决生效后的顺利实施。具体措施一般包括查封、扣押和冻结。诉讼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原告)未提出申请,但有争议的财产可能受到损害、损失或者其他危险,法院也可以根据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因此,原告可以申请保全。
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民诉法》就此特别作了明文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原告向两个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按照立案优先原则,哪一家法院最先立案的,就由哪一家法院管辖。对此,《民诉法》第三十五条做出了规定。《民诉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方有出轨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法院的具体处理是: 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