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产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
《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第一条、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第二条、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对于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地产原值一次减去10%至30%损失价值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屋,以产权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得的报酬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共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得余值,二是房产的租金的收入。(一)房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企业自用房地产,应以房地产计税余值为依据。所谓房地产计税余值,是指房地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至30%自然损失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地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房屋原价的,按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作为房地产的计税余值。根据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相应增加房地产的原值。(二)租金收入,根据规定,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地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租赁房地产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支付租金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并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7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