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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婚后双方是否有还房贷?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父母...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子女的名字,夫妻在离婚时,对该房产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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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不管是父母出资也好,个人出资贷款也好,都是要慎重,在如果涉及到第2人或者父母应该立一个协议或者字据,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婚前买房后还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1)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外,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按照协议处理;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有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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