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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

2022-02-05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所以,单位只负责你治疗期间的待遇。治疗之后,你应该确定伤残等级,然后由保险支付你的伤残待遇。是否应安装假肢,按装什么等级的,应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有治疗机构的医学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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