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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诉。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
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根据我国法律,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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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1,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既然房屋产权还是你的名字,你不需要要,房子现在还是你的。直接要求对方腾房就可以了,至于是否违反购房合同约定,那是另外一回事。 2,对方不腾房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腾房,法院会根据产权归属支持你的请求。 3,当然对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让你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但无论如何无权要求你过户房产。 4,你们之间的购房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协议,需要取得单位同意后,方能生效。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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