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劳教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十六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派驻检察人员应当将劳教人员每日变动情况、开展检察工作情况...
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工作实行“一志六表”的检察业务登记制度。“一志六表”是指《劳教检察日志》、《劳教所办理延期、减期、提前解教不当情况登记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派驻检察人员每月派驻劳教所检察时间不得少于十六个工作日,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检察。派驻检察人员应当将劳教人员每日变动情况、开展检察工作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填入《劳教检察日志》。
派驻检察机构发现延期、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的决定不当的,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应当立即向作出批准决定的劳教管理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报告。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收到派驻检察机构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认为延期、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不当的,应当向劳教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派驻检察机构发现延期、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的决定不当的,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应当立即向作出批准决定的劳教管理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报告。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收到派驻检察机构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审查。认为延期、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所外就医不当的,应当向劳教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2人已浏览
374人已浏览
1,037人已浏览
7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