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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几天被辞退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
如果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或其他法律原因被辞退几天,则无补偿。如果无故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一般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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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无上述情况单位辞退的,应该给经济补偿。
劳动者提前30天向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在辞职期间被提前辞退没有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你列出的这些理由,基本可以认定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违法的,对此你有2种选择: 1、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全额工资,这样官司打的时间越长,你可能得到的工资赔偿就越多。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你是2010年6月21日入职的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2个月工资。 此外,你还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足你加班期间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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